部分图书馆何以成了“托儿所”?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张守坤
发表时间:2025-08-19 18:09:20
摘要:江苏扬州、河北易县、内蒙古包头等地图书馆发布提醒,指出馆内出现书本乱堆、零食垃圾遍地、儿童奔跑喧哗、门口外卖堆积等问题……今年暑期,多地出现图书馆成“托儿所”的情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江苏扬州、河北易县、内蒙古包头等地图书馆发布提醒,指出馆内出现书本乱堆、零食垃圾遍地、儿童奔跑喧哗、门口外卖堆积等问题……今年暑期,多地出现图书馆成“托儿所”的情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多位受访家长告诉记者,并非自己想要“添乱”,对双职工家庭而言,图书馆是暑期最好的“放娃”地点之一。“让孩子自己在家担心他的安全,送去托管班动辄数千元。图书馆可以看书和自习,还有卫生间和饮用水,只要点个外卖或者带点吃的东西孩子就能待一天。”天津市河东区一名小学生家长朱先生说。
但问题是,家长将孩子“丢”给了图书馆,图书馆该怎么办?孩子在馆期间的安全问题谁来负责?
“城市图书馆的属性是公共文化设施,核心功能是提供公共阅读和文化服务,并非专业的托管机构,通常没有法定责任对进入馆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照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施玉杰说,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主要由其监护人(如父母、家属)承担,父母将孩子放在图书馆,仍需履行监护义务。
“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若因图书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孩子受伤(如设施故障引发意外),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施玉杰说,如果图书馆明确提供付费托管服务或与家属达成了照看约定,则需按约定履行照看责任。
他进一步分析,依据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对破坏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扰乱秩序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若孩子打闹时,图书馆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孩子受伤或造成他人损害,图书馆可能因未尽到管理职责而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图书馆已通过张贴标识、广播提醒等方式告知读者需遵守秩序,且工作人员及时对孩子的打闹行为进行了劝阻,尽到了安全保障和管理职责,那么孩子因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事,图书馆一般无需承担责任。此外,若孩子打闹致其他孩子受伤,根据民法典,由侵权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图书馆未尽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能将孩子拒之门外的图书馆,又该如何维护馆内秩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副教授夏云娇建议: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设立专门的儿童阅读区域,与成人阅读区域实现有效分离,并做好安全防护。
受访专家认为,部分图书馆出现的“放娃”现象,既暴露个别家长责任心、公共意识缺失的问题,也暴露暑期儿童看护难问题,这一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要正视现象背后的需求,帮助家庭缓解假期儿童看护难问题。
7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1+N”托育服务体系。
夏云娇提出,加强政策引导,出台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学校、志愿者团体共同参与儿童公益托管工作。施玉杰补充道:“还可以鼓励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暑假托管服务。如云南昭通各级团组织以暑期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平台,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为托管的青少年提供志愿服务,效果就不错。”
(来源:《法治日报》)
多位受访家长告诉记者,并非自己想要“添乱”,对双职工家庭而言,图书馆是暑期最好的“放娃”地点之一。“让孩子自己在家担心他的安全,送去托管班动辄数千元。图书馆可以看书和自习,还有卫生间和饮用水,只要点个外卖或者带点吃的东西孩子就能待一天。”天津市河东区一名小学生家长朱先生说。
但问题是,家长将孩子“丢”给了图书馆,图书馆该怎么办?孩子在馆期间的安全问题谁来负责?
“城市图书馆的属性是公共文化设施,核心功能是提供公共阅读和文化服务,并非专业的托管机构,通常没有法定责任对进入馆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照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施玉杰说,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主要由其监护人(如父母、家属)承担,父母将孩子放在图书馆,仍需履行监护义务。
“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若因图书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孩子受伤(如设施故障引发意外),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施玉杰说,如果图书馆明确提供付费托管服务或与家属达成了照看约定,则需按约定履行照看责任。
他进一步分析,依据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对破坏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扰乱秩序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若孩子打闹时,图书馆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孩子受伤或造成他人损害,图书馆可能因未尽到管理职责而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图书馆已通过张贴标识、广播提醒等方式告知读者需遵守秩序,且工作人员及时对孩子的打闹行为进行了劝阻,尽到了安全保障和管理职责,那么孩子因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事,图书馆一般无需承担责任。此外,若孩子打闹致其他孩子受伤,根据民法典,由侵权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图书馆未尽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能将孩子拒之门外的图书馆,又该如何维护馆内秩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副教授夏云娇建议: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设立专门的儿童阅读区域,与成人阅读区域实现有效分离,并做好安全防护。
受访专家认为,部分图书馆出现的“放娃”现象,既暴露个别家长责任心、公共意识缺失的问题,也暴露暑期儿童看护难问题,这一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要正视现象背后的需求,帮助家庭缓解假期儿童看护难问题。
7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1+N”托育服务体系。
夏云娇提出,加强政策引导,出台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学校、志愿者团体共同参与儿童公益托管工作。施玉杰补充道:“还可以鼓励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暑假托管服务。如云南昭通各级团组织以暑期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平台,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为托管的青少年提供志愿服务,效果就不错。”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