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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求职,这份签订劳动合同指南送给你
来源:    作者:张兆利    发表时间:2025-02-12 16:55:27
摘要:开春之后,各地陆续进入招工旺季。一份合法、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无疑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基础、最核心的文件。
  开春之后,各地陆续进入招工旺季。一份合法、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无疑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基础、最核心的文件。然而,在实际求职过程中,因“瑕疵”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劳动者要做足哪些功课,才能准确把握关键环节,订立一份“完美”的劳动合同?

  合同要件要齐全

  【案例】

  小秦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房产开发公司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公司除了包吃住外,每月付给工资8000元外加绩效奖。但到了年终,小秦拿到的月工资是4600元。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后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按每月5600元兑付工资的调解协议。

  【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另外,劳动者还应当仔细查看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与实际入职的单位是否一致。例如有的企业使用不规范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会给劳动者确定责任主体带来麻烦。

  重要条款要说清

  【案例】

  经试用期考察,小王被某酒店录用为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她未加细看就签了字。结果发放工资时发现只有2200元,跟用人方口头承诺的工资标准相差甚远。小王找到老板理论,后者拿出劳动合同称工资条款中明确约定“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当时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每月2200元,其发放工资的标准符合约定。小王这才发现劳动合同中隐藏的“坑”。

  【说法】

  劳动合同中最重要的约定莫过于工资条款。现实中,用人单位通常会采用格式化的合同范本,但在工资条款处进行修改,将工资条款笼统规定为“参照有关国家发放工资标准或公司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这样模糊处理后,个别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后则拿出上述条款作为“挡箭牌”。鉴于此,职场新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做到尽可能详细、具体,比如劳动报酬,要写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内容。

  工时约定要具体

  【案例】

  小张等应聘到某网络公司工作。由于外接工程多,他们在施工过程中每天需要加班4个多小时,连续3个月公司都没有支付加班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张等将所在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费。

  【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在每日的8小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如果是在休息日安排工作,事后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在元旦、春节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工种不得随意换

  【案例】

  王某在一家市政服务公司打工,并按合同约定预交了3000元保证金。合同履行1个月后,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要求王某由电焊工改做绿化带养护工,王某则不同意。经多次协商无效,王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二倍赔偿金并退还保证金。

  【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市政公司在履行合同一个月后,未经协商单方要求王某改换工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故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成立。

  合同解除有条件

  【案例】

  小林应聘到某皮革厂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一日小林在作业时右臂不慎被轧伤。医疗期满后,厂方告知小林说他已被除名。在多次协商未果并经仲裁后,小林诉至法庭,要求被告皮革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小林的诉讼请求。

  【说法】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小林的情况不符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试用一定附期限

  【案例】

  小肖经过考选被某食品公司录用,公司人事主管对她说:“凡新招用员工均需签订半年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试用合格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小肖提出与公司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该负责人答复说只有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说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这些规定,某食品公司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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