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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不 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者撑起“防护伞”
来源:    作者:庞萍    发表时间:2024-09-18 19:24:38
摘要:婚姻本应是爱情的美好延续,绝不应成为家庭暴力的隐蔽港湾。当遭遇家庭暴力时,我们决不能保持沉默,而应保持清醒的认知,勇敢地说“不”!近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为一起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婚姻本应是爱情的美好延续,绝不应成为家庭暴力的隐蔽港湾。当遭遇家庭暴力时,我们决不能保持沉默,而应保持清醒的认知,勇敢地说“不”!近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为一起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夏某声泪俱下地倾诉,在2024年6月1日至7月8日这短短数周内,丈夫廖某频繁对其实施辱骂、威胁和恐吓等行为,这不仅对她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更给她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在万般无奈之下,她向钦北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钦北区人民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认定,夏某的申请完全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等的相关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廖某对夏某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夏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同时严禁廖某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威胁夏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该人身安全保护令自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若廖某胆敢违反禁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钦北区人民法院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将其送达申请人夏某和被申请人廖某手中,并对被申请人廖某进行了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严重后果。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发挥作用,案件承办人还将该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居委会以及区妇联,并商请上述单位持续关注本案,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障申请人夏某远离家庭暴力威胁。

  法官说法:

  当遭遇家暴时,要勇敢地说不,迅速采取行动,可立即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抗家庭暴力的有力“护盾”。当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时,当事人可凭借相关证据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明确被申请人及具体请求事项。法院作出保护令后,被申请人若违反,将受到训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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