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网
gxworker.org.cn
广西职工的网上家园
网络平台打赏主播,钱是否还能要回来?
来源:    作者:凌玲    发表时间:2024-05-16 17:54:08
摘要:近年来,网络直播日益火爆,各种形式的打赏成了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观众打赏主播后要求返还钱款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观众在打赏主播后反悔了,钱还能要回来么?
  近年来,网络直播日益火爆,各种形式的打赏成了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观众打赏主播后要求返还钱款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观众在打赏主播后反悔了,钱还能要回来么?

  案情简介:

  原告谢某与被告徐某于2022年1月经人介绍后相识相恋。原告谢某是TT语音平台、来来语音平台的用户,被告徐某是TT语音平台、来来语音平台的主播。2022年1月至4月间,谢某在TT语音平台使用过程中充值平台虚拟货币T豆,累计消费8.8669万元。2022年5月至6月间,谢某在来来语音平台使用过程中充值平台虚拟货币钻石,累计消费3249元。

  2022年1月30日原告为被告购物消费1133元。谢某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转账470元、2月14日转账520元、4月9日转账2500元给徐某。谢某分别于2022年1月21日转账6500元、2月10日转账6500元、2月19日转账7000元、2月28日转账2500元给熊猫工会会长静某。

  2022年7月,谢某与徐某因情感不合分手,谢某要求徐某返还以上支出,共计11.9万元。徐某不仅拒绝还款,而且断绝了和谢某的所有联系。无奈之下,谢某向陆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徐某返还11.9万元。

  法院判决:

  用户在平台上充值虚拟货币,并使用虚拟货币购买虚拟礼物进行打赏的行为,实质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服务合同的双方为用户和直播平台,用户与主播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服务合同关系。本案中,被告系一名网络主播,原告述称其在TT语音平台、来来语音平台上为被告购买礼物共计花费约9.19万元,即使其所述属实,该款项系原告基于服务合同关系支付给直播平台的,而非直接支付给被告。且原告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满足自身需求在直播平台进行充值消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故原告主张被告对该笔款项构成不当得利,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向被告转账、购买商品的行为,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交往行为。本案中,原被告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及庭审记录可知,原被告互有好感,而后发展为恋人关系或者最起码原告在追求被告的过程中。原告向被告转账以及为被告购买商品的行为,特别是在2月14日向被告转账520元,原告的行为根本目的在于向被告表达爱慕之意及维系、发展当下情感,即使原被告尚未建立恋爱关系,原告的上述行为应认定系原告为了追求被告而赠与被告财物的赠与行为。故原告主张被告对该笔款项构成不当得利,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向第三人转账的行为,双方未对款项性质进行约定,该行为是原告对个人财物的处分行为。原告主张该笔款项被告承诺返还,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故原告主张被告对该笔款项构成不当得利,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被告徐某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判决驳回原告谢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用手机扫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