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受伤?这些权益知识你该了解
来源:
作者:潘家永
发表时间:2024-05-07 17:38:11
摘要: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新业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保障问题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新业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保障问题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受伤,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们将通过一起案例介绍,让大家了解《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的相关知识。
基本案情
苏先生在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一位送外卖的朋友跟苏先生说,虽然干这行很辛苦,但收入还不错,时间自己支配,劝他也加入送外卖行列。苏先生心动了,于是通过手机软件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在平台接单派送,获取报酬。苏先生送餐的交通工具等装备是自购的,每天是否接单也是完全自主决定。
2024年1月16日中午,由于下午路滑,苏先生在送餐途中不慎摔倒受伤,随即被好心人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小腿和手背两处骨折,住院治疗10多天后回家休养,已产生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约3万余元,误工费等损失的数额尚待确定。苏先生想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了解以下方面的问题。
问题1:新业态劳动者在劳动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解答:通常情况下,工伤的认定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新业态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职业伤害的,如果其与平台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就难以获得工伤认定。本案中,由于苏先生与平台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故其在送餐途中摔伤不属于工伤。
问题2:平台企业应当如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解答:平台企业应当为新业态劳动者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从而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业态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职业伤害保障办法》中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业态劳动者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新业态劳动者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平台企业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平台企业缴纳的职业伤害保障费及其利息收入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新业态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不适用职业伤害保障。
另外,平台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以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
问题3:新业态劳动者遭受的哪些伤害可以确认为职业伤害?
解答:根据《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新业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一)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指接受平台订单任务起至平台订单任务完成后一个小时内),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二)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三)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五)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新业态劳动者符合前述的规定,但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本案中,苏先生在送餐途中摔伤,无疑属于职业伤害之列。另外,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苏先生本人或平台企业应当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职业伤害发生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问题4:遭遇事故伤害,由谁负责提出职业伤害确认申请?
解答:新业态劳动者发生职业伤害等情形,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申请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
人社部门应当在收到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职业伤害确认申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
问题5: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括哪些项目,由谁支付?
解答:就本案而言,如果平台企业为苏先生参加了职业伤害保障,则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赔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具体包括以下费用:(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
而苏先生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的生活保障费,则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执行,由平台企业承担。
问题6:平台未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劳动者的损失谁来赔?
解答:就本案来说,如果平台企业未为苏先生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则其相关损失全部由平台企业赔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但其中涉及劳动关系处理及与劳动关系处理有关的待遇保障规定除外。”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未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新业态劳动者遭遇职业伤害后,由平台企业按照《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规定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赔付。
基本案情
苏先生在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一位送外卖的朋友跟苏先生说,虽然干这行很辛苦,但收入还不错,时间自己支配,劝他也加入送外卖行列。苏先生心动了,于是通过手机软件注册成为一名外卖骑手,在平台接单派送,获取报酬。苏先生送餐的交通工具等装备是自购的,每天是否接单也是完全自主决定。
2024年1月16日中午,由于下午路滑,苏先生在送餐途中不慎摔倒受伤,随即被好心人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小腿和手背两处骨折,住院治疗10多天后回家休养,已产生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约3万余元,误工费等损失的数额尚待确定。苏先生想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了解以下方面的问题。
问题1:新业态劳动者在劳动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解答:通常情况下,工伤的认定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新业态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职业伤害的,如果其与平台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就难以获得工伤认定。本案中,由于苏先生与平台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故其在送餐途中摔伤不属于工伤。
问题2:平台企业应当如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解答:平台企业应当为新业态劳动者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从而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业态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职业伤害保障办法》中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业态劳动者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新业态劳动者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平台企业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平台企业缴纳的职业伤害保障费及其利息收入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新业态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不适用职业伤害保障。
另外,平台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以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
问题3:新业态劳动者遭受的哪些伤害可以确认为职业伤害?
解答:根据《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新业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一)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指接受平台订单任务起至平台订单任务完成后一个小时内),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二)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三)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五)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新业态劳动者符合前述的规定,但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本案中,苏先生在送餐途中摔伤,无疑属于职业伤害之列。另外,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苏先生本人或平台企业应当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职业伤害发生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问题4:遭遇事故伤害,由谁负责提出职业伤害确认申请?
解答:新业态劳动者发生职业伤害等情形,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申请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
人社部门应当在收到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职业伤害确认申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
问题5: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括哪些项目,由谁支付?
解答:就本案而言,如果平台企业为苏先生参加了职业伤害保障,则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赔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具体包括以下费用:(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
而苏先生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的生活保障费,则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执行,由平台企业承担。
问题6:平台未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劳动者的损失谁来赔?
解答:就本案来说,如果平台企业未为苏先生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则其相关损失全部由平台企业赔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但其中涉及劳动关系处理及与劳动关系处理有关的待遇保障规定除外。”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未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新业态劳动者遭遇职业伤害后,由平台企业按照《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规定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