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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错药加重患者病情 由医疗机构赔偿4.9万元
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闵以荣 伍婷婷    发表时间:2023-12-20 18:22:28
摘要:医生开错药的事在生活中并不常见,可一旦出现,可能会给患者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那么,医生开错药造成患者损害,医院要赔偿吗?近日,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医疗机构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医生开错药的事在生活中并不常见,可一旦出现,可能会给患者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那么,医生开错药造成患者损害,医院要赔偿吗?近日,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医疗机构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 医生开错药造成患者损害

  2021年10月,李某到某医疗机构看病,医生诊断其为甲亢,并给李某开了药。

  服用药物一段时间后,李某感觉身体极度不适,经常头晕、头痛。李某向某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并将医生先前开的药拿给其看。该专业人士提醒李某,其用药不对,继续服用会影响身体相关指标,加重病情,若长期服用会造成身体永久性损伤。

  李某遂将该医疗机构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调解 医疗机构承认过错并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医疗机构在对原告李某进行诊疗的过程中,诊断正确,但医生用错了药,确实对原告李某造成了损害。

  被告医疗机构当庭承认己方存在一定过错,愿意从经济方面给予赔偿。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医疗机构赔偿原告李某4.9万元,现该协议已履行完毕。

  释法 患者受损害 医疗机构担责

  办理该案的法官指出,本案中,李某作为患者,按照医嘱服药,其无任何过错。某医疗机构在为其诊疗过程中用错药,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患者,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诊疗行为是一职业行为,即使医生有过错并造成患者损害,但医生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患者的意图,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遇到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家属应积极通过正当手段维权,无论何种原因,千万不要冲动行事,以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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