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何明雄
发表时间:2023-04-10 19:42:07
摘要:我和前夫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了我。现在我母亲得了重病,我实在照顾不过来他们了。我想让前夫承担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义务。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咨询:我和前夫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了我。现在我母亲得了重病,我实在照顾不过来他们了。我想让前夫承担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义务。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另行提起诉讼。
该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你可通过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