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法院+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
来源:桂工网
作者:梁俪莹 申江慧
发表时间:2024-02-19 15:50:28
摘要:“领了工资这个年就过得更踏实了。”黄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声感谢道。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桂工网讯 (记者 梁俪莹 通讯员 申江慧)“领了工资这个年就过得更踏实了。”黄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声感谢道。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回溯事件原委获知,黄某于2021年8月入职合浦县某公司,在试用期(1个月)满后离职。离职后,黄某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仍在该公司从事兼职工作,双方因工资待遇引发纠纷,为此,黄某向合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认定公司应向黄某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2023年12月,该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至合浦法院,要求不向黄某支付报酬。受理该案后,合浦法院将该案材料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委派“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为双方认真梳理了案情,向当事人详细释明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下进行有效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合浦县某公司一次性向黄某支付2022年6月工资、业绩奖金、提成等合计37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
近年来,合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创新司法服务形式,最大程度发挥“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止步于诉前,以扎实的工作绘就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新“枫”景。

桂公网安备 4501050200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