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汽车安全部件等16种产品将强化CCC认证监管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张楠
发表时间:2026-01-09 17:25:58
摘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
《公告》明确,如电钻等电动工具以及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共16种涉及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CCC认证模式由之前的企业自我声明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
《公告》要求,2027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应当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CCC认证委托。企业应当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并及时主动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不再生产的,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
《公告》明确,如电钻等电动工具以及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共16种涉及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CCC认证模式由之前的企业自我声明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
《公告》要求,2027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应当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CCC认证委托。企业应当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并及时主动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不再生产的,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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