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农作物种子管理!广西这一条例已修订
桂工网讯 (记者 曾雅婷)9月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9月25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修订后分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共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种子储备,保障科研用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品种选育、审定、登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强化种子监督管理;明确种业发展扶持措施等内容。
据悉,为促进种业发展、产业振兴,《条例》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围绕资金扶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种子基地建设、金融保险支持、南繁基地建设等六个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支持举措。
此外,《条例》在结构、内容上紧密衔接,完善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品种管理、引种备案、种源保护等制度。同时,针对一些我区在品种创新方面有亮点、有特色,但未列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农作物的品种,新增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外品种的认定制度。
《条例》修订后分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共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种子储备,保障科研用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品种选育、审定、登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强化种子监督管理;明确种业发展扶持措施等内容。
据悉,为促进种业发展、产业振兴,《条例》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围绕资金扶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种子基地建设、金融保险支持、南繁基地建设等六个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支持举措。
此外,《条例》在结构、内容上紧密衔接,完善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品种管理、引种备案、种源保护等制度。同时,针对一些我区在品种创新方面有亮点、有特色,但未列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农作物的品种,新增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外品种的认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