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网
gxworker.org.cn
广西职工的网上家园
《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给企业实施竞业限制“立规矩”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王维砚    发表时间:2025-09-18 18:06:04
摘要:近年来,一些企业任意扩大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甚至“全员覆盖”,有的企业限制劳动者离职后的就业范围,还有的企业约定低补偿金、高违约金等“霸王条款”,严重影响劳动者就业择业权和职业发展。近日,人社部印发《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给企业实施竞业限制“立规矩”。
  据《工人日报》 近年来,一些企业任意扩大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甚至“全员覆盖”,有的企业限制劳动者离职后的就业范围,还有的企业约定低补偿金、高违约金等“霸王条款”,严重影响劳动者就业择业权和职业发展。近日,人社部印发《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给企业实施竞业限制“立规矩”。

  为防止企业随意界定商业秘密,任意扩大实施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指引明确,属于行业内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劳动者仅掌握行业通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中接触到的仅为企业一般经营信息,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针对实践中有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不平等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指引要求,企业与劳动者合理约定限制从业范围和地域,并尽可能对限制从业企业范围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无充足理由一般不得约定全国或全世界。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者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

  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是竞业限制制度的重要内容。指引对于补偿金支付给出“参考标准”。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月经济补偿一般不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竞业限制期限超过1年的,月经济补偿一般不宜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月平均工资的50%。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不得以日常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中已包括竞业限制补偿为由拒绝支付。

用手机扫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