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
来源:新华社
作者:罗沙 齐琪
发表时间:2024-08-20 17:36:01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据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据最高法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最高法数据显示,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洗钱罪刑事案件共计2406件2978人,今年1至6月审结349件573人。
据最高法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最高法数据显示,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洗钱罪刑事案件共计2406件2978人,今年1至6月审结349件5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