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管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崔爽
发表时间:2023-08-09 17:50:11
摘要: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国家网信办8月8日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
据《科技日报》 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国家网信办8月8日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建设、使用、运行维护单位,对获取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非法泄露或者对外提供。
同时,组织机构为实施内部管理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图像信息采集区域,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或者被非法获取、非法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