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推动实现产业崛起和生态环境改善共赢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余锋 昌苗苗
发表时间:2022-10-25 18:38:14
摘要:10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广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据《广西日报》 10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广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广西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产业崛起和生态环境改善共赢。
《方案》提出,每年创建一批国家和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速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
《方案》明确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壮大生态经济、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倡导绿色环保理念等5项创建任务。其中,在壮大生态经济方面,《方案》要求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地方农业品牌,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县(市、区)和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要充分发挥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优势,推动生态型景区和生态型文化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建设,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以休闲度假为重点、以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方案》是广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文件,对统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保障上,《方案》明确了相关激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的市、县(市、区),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