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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让劳动用工规则对中老年人更加友好
来源:    作者:苑广阔    发表时间:2026-01-28 17:35:13
摘要:传统全日制工作模式下,劳动者难以兼顾家庭照护责任与职业发展,“一老一小”的照护压力逐渐转化为职场中的现实矛盾,亟待劳动用工制度作出适配性调整。
  传统全日制工作模式下,劳动者难以兼顾家庭照护责任与职业发展,“一老一小”的照护压力逐渐转化为职场中的现实矛盾,亟待劳动用工制度作出适配性调整。 (据《法治日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23%,深度老龄化特征日益凸显,劳动力市场正经历深刻变革。老龄化带来的双重困境亟待制度破局。一方面,中青年劳动者深陷家庭与职场的两难,有劳动者因照护家人被解雇的案例并非个例,“请假难”“转岗难”让无数人在全日制工作与离职间被迫抉择。地方试点的“家庭友好岗”因数量少、待遇低难以普及,育儿假、陪护假也面临落地梗阻。另一方面,在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推进中,高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诸多空白,超龄劳动者常因“劳务关系”认定被排除在工伤保障之外,“35岁现象”更折射出大龄群体的就业困境。

  破解困境的核心,在于以法治手段重塑用工制度。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优化是关键抓手,应打破“全日制”与“停止工作”的二元壁垒。可借鉴专家建议,将非全日制用工分为一般情形与照护等特殊事由情形,明确特殊事由下的转岗申请权,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同时建立社保基金补贴机制,分担劳动者因工时减少的权益损失,为小微企业设置豁免条款平衡用工成本。

  高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需筑牢法治底线。应加快推进《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落地,在全国推行超龄劳动者单险种工伤保险制度,厘清“特殊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将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等权益纳入保障范围。通过立法设立就业补贴制度,鼓励企业吸纳高龄劳动者,建立“部分工作、部分退休”的弹性机制,实现就业与养老的有效衔接。

  制度优化更需兼顾公平与实效。要完善家庭友好假制度设计,明确男性照护配额并禁止转让,打破性别分工桎梏,推动家庭责任共担。推广远程办公、弹性工时等模式,为劳动者兼顾照护与工作提供空间。同时简化维权流程,建立高龄劳动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企业用工合规监管,让制度红利真正落地。

  劳动用工制度的适老化升级,既是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唯有以法治为纲,补齐制度短板,才能让中青年劳动者卸下照护包袱,让高龄劳动者体面就业,在老龄化浪潮中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平衡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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