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让便民提速治理增效
来源:
作者:孔德淇
发表时间:2025-04-15 18:55:58
摘要:4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0日起正式施行。
4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0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不只是婚姻登记程序的优化,更标志着社会治理从传统管理迈向现代服务模式的深刻转变。 (据《光明日报》)
《条例》最受瞩目的亮点,当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全面落地。此前,婚姻登记需回户籍地办理的规定,长期困扰着流动人口群体。据统计,2023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达3.76亿,异地婚姻占比超过30%。为了完成婚姻登记这一人生大事,他们往往需要在工作地与户籍地之间来回奔波,甚至可能因繁琐流程和时间冲突被迫推迟结婚。新规通过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一举打破了户籍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一变化看似是简单的流程简化,实则是公民权利优先的体现,尊重公民自由选择登记地的权利,是公共服务从属地管控向公民权利本位的重大跨越,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条例》针对性地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构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提供婚前教育、关系调解等服务。这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发证机构”,而是积极转型为全方位守护家庭健康的“守门人”。
《条例》明确要求治理高额彩礼、大力推动婚俗改革,意在重构婚姻所应承载的公共属性。一方面,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在婚姻选择上的自由权利,让每个人都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步入婚姻殿堂;另一方面,通过制度约束与价值引导,强化婚姻对于家庭稳定以及社会和谐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这一平衡在离婚程序中尤为显著。新规在延续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精神的同时,新增心理辅导与调解机制,以柔性疏导替代强制约束,彰显社会治理从“堵截矛盾”到“化解根源”的智慧升级。
此外,《条例》着重强调婚姻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和安全,这既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保障,也暗含对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的防范。通过建立严谨规范的信息管理体系,相关部门能够更加精准地核实婚姻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婚姻行为的发生,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条例》的修订,是对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变迁的制度回应。它既包含解决具体痛点的务实策略,也蕴含引导社会价值的深远考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技术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婚姻登记才能从一纸文书,变成通往幸福生活的温暖起点。
《条例》最受瞩目的亮点,当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全面落地。此前,婚姻登记需回户籍地办理的规定,长期困扰着流动人口群体。据统计,2023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达3.76亿,异地婚姻占比超过30%。为了完成婚姻登记这一人生大事,他们往往需要在工作地与户籍地之间来回奔波,甚至可能因繁琐流程和时间冲突被迫推迟结婚。新规通过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一举打破了户籍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一变化看似是简单的流程简化,实则是公民权利优先的体现,尊重公民自由选择登记地的权利,是公共服务从属地管控向公民权利本位的重大跨越,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条例》针对性地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构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提供婚前教育、关系调解等服务。这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发证机构”,而是积极转型为全方位守护家庭健康的“守门人”。
《条例》明确要求治理高额彩礼、大力推动婚俗改革,意在重构婚姻所应承载的公共属性。一方面,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在婚姻选择上的自由权利,让每个人都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步入婚姻殿堂;另一方面,通过制度约束与价值引导,强化婚姻对于家庭稳定以及社会和谐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这一平衡在离婚程序中尤为显著。新规在延续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精神的同时,新增心理辅导与调解机制,以柔性疏导替代强制约束,彰显社会治理从“堵截矛盾”到“化解根源”的智慧升级。
此外,《条例》着重强调婚姻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和安全,这既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保障,也暗含对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的防范。通过建立严谨规范的信息管理体系,相关部门能够更加精准地核实婚姻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婚姻行为的发生,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条例》的修订,是对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变迁的制度回应。它既包含解决具体痛点的务实策略,也蕴含引导社会价值的深远考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技术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婚姻登记才能从一纸文书,变成通往幸福生活的温暖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