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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摊贩小企业远离高额罚款还得靠法律标尺
来源:    作者:李英锋    发表时间:2024-07-16 17:49:04
摘要:7月8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
  7月8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 (据央视网)

  近年来,多地出现了多起小“小过重罚”案件。其实,在“小过重罚”案件中,有的罚款额度虽然看起来较高,但却是正常情况下自由裁量范围内的最低尺度。

  让小摊小贩、小微企业远离高额罚款,矫正“小过重罚”现象,固然需要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裁量行为,但更需要刻度精细的法律标尺。立法部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针对“小过重罚”等问题,通过修改法律或出台实施细则、法律解释等方式,对相关执法领域的处罚尺度进行合理审视和评估。该调整上下限的要适度调整,给监管执法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能让执法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作出“小过小罚”“小过不罚”等“过罚相当”的决定。当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的基准,缩小裁量区间,挤压裁量弹性空间,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对标选择。对于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相关部门也要拉出详细的清单,给执法人员的处罚选择提供清晰、准确、权威的依据,打消执法人员的顾虑,保障执法选择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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