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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未成年人“溺水之殇”,有什么好办法?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6-03 18:23:42
摘要:日前,江苏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一则“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对发生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将给予奖励。
  新闻:日前,江苏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一则“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对发生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将给予奖励。 (据《北京青年报》)

  发生悲剧的原因错综复杂,有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淡薄,对野泳的水环境缺乏足够了解;有当下学校、家长教育缺失,缺乏相应的游泳技能;也有相关部门监管防范存在“死角”,没有及时排除一些存在隐患的环节等。相关部门应早预防早干预,强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家长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确保未成年人自觉远离危险水体。 (时评人 贺成)

  除了学校尽到教育提醒责任外,政府、社会、家庭都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将多发频发的青少年溺水事故降下来。如各地必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对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矿坑等排查巡逻,做到重点水域有专人值守,通过不定时方式随机查看,制止涉水野泳等行为。同时,各地要完善预防溺水应急预案,在溺水高发、隐患集中地区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另外,各地应重视发挥“互联网”手段,用科技力量防范溺水险情,筑牢安全屏障。 (时评人 沈峰)

  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显得很有必要。以现金奖励的方式来引导和鼓励群众对参与野泳的未成年人进行举报、劝离或施救,就是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来弥补政府层面资源和力量的不足,从而最大限度地制止未成年人野泳的情况,赶在溺水事故发生之前,把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当然了,为了把好事办好,也需要对奖励办法进行完善,包括要堵住弄虚作假的漏洞;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等等。 (时评人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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