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惩防并举,让特种作业证造假无处藏身
来源:
作者:杨维立
发表时间:2024-03-14 19:30:14
摘要:不用参加培训和考试,只要提供身份信息花费几十元到几百元,即可拿到一张带“公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弹出的“官方”网站还可在线验伪……
不用参加培训和考试,只要提供身份信息花费几十元到几百元,即可拿到一张带“公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弹出的“官方”网站还可在线验伪……记者采访获悉,北京检察系统近期查办了一起特大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案件,该案中,超过1.9万人购买了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涵盖39种高风险作业。目前,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持假操作证上岗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有人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教训十分深刻。
治理特种作业证造假问题,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为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提高事前发现、处置违法信息的能力和效率。同时,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共筑特种作业操作证打假防线。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特种作业证的发证机关既有应急管理部门,也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各管一摊”,尚没有能够全部覆盖的查询网站,用工单位查询不够便利。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查询网站及相关规范,为监管执法插上“智慧”翅膀,进一步挤压制售、使用假证的生存空间。各地不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比如,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尝试开通“一网通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网,并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为将来国家层面全面推广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示范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持假操作证上岗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有人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教训十分深刻。
治理特种作业证造假问题,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为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提高事前发现、处置违法信息的能力和效率。同时,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共筑特种作业操作证打假防线。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特种作业证的发证机关既有应急管理部门,也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各管一摊”,尚没有能够全部覆盖的查询网站,用工单位查询不够便利。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查询网站及相关规范,为监管执法插上“智慧”翅膀,进一步挤压制售、使用假证的生存空间。各地不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比如,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尝试开通“一网通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网,并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为将来国家层面全面推广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示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