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宾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来宾市“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工作联席会,提出要强力推进“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工作,着力打造可操作性强的“来宾样板”。(据《广西工人报》)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职工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近年,许多地方推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度,“一调一裁”是劳动争议在进入司法诉讼前的前置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据当事人申请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审理案件的仲裁庭大多在各地人社部门设立。虽然通过案前引调机制,部分案件使得劳动者以较快的速度成功维权,但大多是在劳动争议事发后进行调解,争议已经发生,即使调解成功了,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会留下一些“后遗症”。
来宾市构建“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工作联调机制,构建联合调解新格局,特别是在怎么用好“N”上下功夫。用好“N”,就是要在法院和工会及人社协调、仲裁、审理的基础上,让更多的部门参与进来,建立权责明晰、联动有力、调处快捷、源头化解的工作机制。如:探索试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会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等多类调解之间互联互通、共治共理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机制,全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和谐发展。
来宾市用好“法院+工会+人社+N”联合调解机制中的“N”,就是将调解关口前移至劳动监察阶段,将非诉讼类、准司法类与诉讼类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机衔接,建立起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预警联动机制,对于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做到提前预防、提早化解。打破了条块分割,真实实现矛盾纠纷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并一站式解决,让职工维权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镇街。
来宾市构建“法院+工会+人社+N”联调新机制,为劳资双方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指引、案件调解、劳动仲裁和司法确认服务,通过调、裁、诉的有效衔接,减轻职工维权的司法成本,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处理劳动纠纷向“法院+工会+人社+N”多方联动延伸,这不仅是现实的需要,同时非常具备可行性,更符合法律,是劳动关系多方协商原则和机制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社会和谐和企业的发展。
劳动争议裁决结果与职工的权益密切相关,仲裁裁决关系到职工权益的归属和保护。“法院+工会+人社+N”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只有用好“N”,才能推动劳动争议得以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让职工劳动维权有“一站式绿色通道”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