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说明书既要“有”更要“好”
来源:
作者:王铎 罗志华
发表时间:2024-03-11 19:04:27
摘要:考虑到纸质版药品说明书容易存在看不清、易丢失、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药科大学校长郝海平建议,应逐渐推广使用药品电子说明书。

□图/王铎 文/罗志华
考虑到纸质版药品说明书容易存在看不清、易丢失、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药科大学校长郝海平建议,应逐渐推广使用药品电子说明书。郝海平分析指出,我国尚处于药品电子说明书试点阶段,未能从法律法规层面健全监管体系,缺乏权威统一的数据平台、访问方式和数据标准,仍存在说明书术语表达专业导致患者“看不懂”等问题。 (据《法治日报》)
药品电子说明书的法律定义、呈现形式、格式要求等,都还缺乏规范,药企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这样就容易导致电子说明书的内容与形式都很杂乱。这就意味着,药品电子说明书既要“有”,更要“好”。内容易懂、形式多样且亲民,这样的药品电子说明书才能受到民众的青睐。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得先制定好标准,规划好推广普及的路径,让制作药品电子说明书变得有章可循。除了“有没有”和“好不好”,药品电子说明书的管理与运用,也要得到规范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