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各镇举行林长制社会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公开选聘27名退休老干部、党员、热衷公益事业人士为该县首批林长制社会监督员,保障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权和参与权,营造全民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时下,有的群众缺乏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没有办理采伐证就随便砍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资源人为破坏严重,可采资源锐减,森林质量不断下降,不仅影响到林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将影响到林业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状况是衡量林业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志。森林在发展过程中因受人为经营活动和自然因素影响,森林资源始终处于消长动态变化之中,因此,必须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实施林长制有利于增强森林生态保护意识,通过推行林长制,各级林长深度参与其中,重视林业、研究林业、保护林业、发展林业的意识显著增强。从社会角度看,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引导,有利于提高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全社会林业生态保护的氛围更加浓厚。聘任林长制社会监督员是深化林长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受聘的监督员肩负起职责,做好监督,当好参谋,积极发挥政府与群众的纽带作用。社会监督员需主动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林业专业知识,需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涉林违法现象及林业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承担监督职责,以走巡重点林地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林长制社会监督员还可以通过与群众谈心、拉家常,教育群众从身边做起,做好森林防火的“明白人”,引导群众任何时候都不能携带火源进入森林,及时制止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遇到捕猎、出售野生动物和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及时向当地林长办反映。
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参与到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共同营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来源:《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