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202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6.5%、下线为3%。 (据《工人日报》)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的预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至少已有河南、海南、四川、新疆、上海、西藏、山东等多个省份,根据各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公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有人认为,“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有指导性,没有强制性,而且每个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一样,有的企业赢利比较高,有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亏本经营,不可能完全按照“企业工资指导线”来对职工的工资进行调整,因此这样的“工资指导线”没有实用价值。实际上,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有了“企业工资指导线”,一方面让企业知道自己的处境如何,下大力气经营,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倒逼企业按照“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员工增加工资。因为如果不为员工增加工资,员工对企业失去信心,假设有更好的去处就容易“逃离”。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应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有相应的增长。各地在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时,应通盘考虑与现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审批等制度的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形成有效的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体系。
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依据,企业与职工双方工资增长的意见均应围绕工资指导线提出,劳动部门依照“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协议工资进行指导和协调。政府通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监测工资总量、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使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政府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