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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厂长”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来源:    作者:周家和    发表时间:2023-08-10 18:01:23
摘要:“幸亏你们及时提醒,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务合同,并参保人身意外保险,有效避免了员工意外受伤后的责任风险。”日前,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吕祝良握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科长孔丽丹的手说。

  “幸亏你们及时提醒,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务合同,并参保人身意外保险,有效避免了员工意外受伤后的责任风险。”日前,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吕祝良握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科长孔丽丹的手说。 (据《浙江工人日报》)

  报道中的孔丽丹还有一个身份是“法治副厂长”。而在磐安县,像孔丽丹这样的“法治副厂长”共有88名。今年,磐安县整合该县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组建“法治副厂长”队伍,为企业提供多项涉企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法治副厂长”帮助企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解决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资社保等法律问题180余个。

  企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根基,而根基是否稳固的关键是法治。企业只有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以持续健康发展。“法治副厂长”之所以受到职工欢迎和好评,得到企业经营者的肯定和点赞,是因为“法治副厂长”不仅只是企业内部的一个工作岗位,而是职工权益的“守护者”,在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企业的权益。

  组建“法治副厂长”队伍,是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也是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队伍主动参与社会依法治理,服务经济建设的有益尝试,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涉企法律服务。此举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时也利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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