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让带薪年假成“刚性福利”
来源:
作者:戴先任
发表时间:2023-07-12 19:39:38
摘要:近日,江苏常州的肖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一家企业工作了4年,从未享受过带薪年休假。今年6月,她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被告知:可以在离职前享受今年的年休假(企业为避免劳动纠纷主动提出),但因为今年刚过了半年,所以年休假只能“打折”休2天。“法定的年休假,为何休起来那么难?”肖女士感叹道。
近日,江苏常州的肖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一家企业工作了4年,从未享受过带薪年休假。今年6月,她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被告知:可以在离职前享受今年的年休假(企业为避免劳动纠纷主动提出),但因为今年刚过了半年,所以年休假只能“打折”休2天。“法定的年休假,为何休起来那么难?”肖女士感叹道。(据《法治日报》)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法定权利,但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已经深谙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如何规避法律责任,将责任转嫁给劳动者。如通过变相强迫或诱导的方式,用人单位让劳动者自己签订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制定跨年自动清零的“霸王条款”;让劳动者年假被指定或冲抵等。笔者认为,要让带薪年假成为劳动者切实享有的权益,成为“刚性福利”,就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加大对不法企业的惩罚力度,将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不法企业纳入企业评优评先的“黑名单”,与是否享受相关项目的优惠、补贴、免税等政策挂钩。同时,还要改变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提高劳动者的博弈能力,让劳动者懂得维权、敢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