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广西通过粤桂劳务协作累计帮助协作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26.8万人;组织区内发达地区与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签订劳务协议。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57个县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区内县外实现务工的搬迁劳动力达到5.9万人。 (据《工人日报》)
近年来,一些贫困山区的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搬迁,出走了深山,住上了新房,由于政府对他们发放一定的补贴,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也有了保障。但很多搬迁群众由于缺文化、缺技术,有的甚至普通话也不会讲,很难融入新的环境和生活。
“易地扶贫搬迁”不是让贫困户搬出深山,住上新房那么简单,可能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关键是要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准备,必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的“后半篇文章”。
要解决易地搬迁就业人才的问题,就要全面摸清劳动力底数及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挖掘利用现有资源禀赋和现实基础,坚持走市场化、特色化和规模化的产业发展道路;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基层治理体系,引导群众向上向善。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除了加大对搬迁群众经济上的扶持力度外,对搬迁群众没文化的给他们补文化,没技术的给他们送技术,没工作的要帮他们找工作,没资金的帮他们找资金,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以后如何生存的问题。必须大力发展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全面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合,稳步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切实保障搬迁群众权益。
广西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可以激发搬迁群众想发展、谋发展的信心信念和自立自强的内生动力,帮助搬迁群众身份融入、情感融入、文化融入、习惯融入、社会融入,让搬迁群众稳得住、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