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网讯 (记者 曾寿梅)“充分发挥工会与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能优势,推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落地生效,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6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总工会获悉,我区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多部门协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自治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今年制定印发了《广西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8年)》。根据方案要求,2024年底,县级以上总工会普遍建立“一函两书”工作制度并全面推行;2026年底,各级工会普遍建立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快速响应机制;2028年底,“一函两书”工作建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工作网格,实现工作全覆盖。
为推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落地生效,自治区总工会加强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沟通交流、联动协作,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通过建立风险提示协作、案件监督协作和争议治理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协同的“一函两书”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一函两书”工作质效。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与同级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要加强线索移送和风险提示协作,通过“一函两书”、法院司法建议、检察合规倡议、劳动保障监察等事前监督措施,推动企业合法规范用工;深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协作,增强“一函两书”落地效能;加强劳动争议隐患治理协同和工作衔接,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仲裁院、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履行好“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功能。
围绕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重点问题,共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会发现劳动用工违法线索、重大敏感信息,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提示函》前,可同步将相关信息通报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支持工会发布《工会提示函》,提醒、警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残疾、老年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或者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保欠缴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在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意见书》时,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并移送相关线索材料,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或支持起诉程序。
据介绍,针对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平台经济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保障劳动者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权益等问题,连日来,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已经分别向全区各建筑工程领域用人单位、全区各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关联企业以及全区各用人单位发出专项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公开提醒相关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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