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网讯(记者 曾寿梅)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审工作于日前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授予32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74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据了解,今年表彰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人选中有基层一线人员256名,占比达52%。
评选表彰的人选涵盖了2020年以来,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的比例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选174名,其中县处级干部35名、普通干部职工139名。按照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7%,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超过20%的比例要求,有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222名,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38名、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41名、企业管理人员41名、其他劳动者2名。按照农民不低于20%,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分别不超过20%,农民工不少于25%的比例要求,提出农民人选99名,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16名、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7名、农民工38名,普通农业劳动者和规模以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38名。据介绍,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和自治区级三级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评选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选树先进典型,重点考虑推荐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实施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以及开展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发展行动、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开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开展深化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提升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四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注重从推进国家和广西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重大专项任务,以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产业园区、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中推荐先进典型。注重推荐在持续推动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乡村振兴、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同时评选体现时代特征,统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以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秀代表推荐工作。
我区通过开展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劳动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激励全区各族职工积极投身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火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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