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工会和人社局组织的联合调解,让我不用打官司就拿到了28万元的工伤赔偿款。”1月19日,在广西象州县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联合调解中心,一名工伤职工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不已。这起因建筑项目层层分包引发的复杂工伤待遇争议,在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象州县总工会的高效联动调处下圆满结案。该案是象州县利用“工会+法院+人+N”多元解纷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与多元调解工作落地见效的鲜活缩影。

经费保障筑牢联动根基
象州县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有序推进,离不开坚实的经费支撑。按照自治区“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多元化平台体系建设要求,自治区总工会经第112次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对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构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其中,象州县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联合调解中心获补助12万元,为工会与人社部门深度协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笔专项经费让我们的调解工作更有底气。”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费主要用于调解场地建设,调解办公、办案设施设备配置,调解员业务培训,开展普法宣传等推动调解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截至目前,依托经费支持,该县已构建起覆盖园区、乡镇、重点企业的调解网络,实现劳动争议“就近受理、快速调处”。
专业联动破解维权困局
在劳动争议调处中,象州县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工会贴近职工、协调力强的优势,形成“仲裁主导办案、工会协同调解、专家专业支撑”的工作格局。针对工会无执法权的实际,双方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处机制,实现专业力量互补、服务效能倍增。
前述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中,申请人在建筑工地意外受伤后,因项目层层分包导致责任主体推诿扯皮,维权陷入僵局。该县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迅速联合该县总工会启动多元调处程序:仲裁员负责梳理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工会干部耐心安抚职工情绪、搭建沟通桥梁,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解析法律风险。通过多轮释法明理、利弊分析,原本对立的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最终确定28万元分期支付方案,并在工会与人社部门领导的现场见证下签字确认。
“传统‘一裁两审’程序耗时久、成本高,我们的联合调处模式就是要让劳动者‘少跑腿、快维权、获公平’。”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负责人表示,联合调处小组打破部门壁垒,将法律刚性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既守住了依法维权的底线,又化解了劳资矛盾隔阂。
数据见证机制实践成效
多元化解模式的成效,用数据最有说服力。统计显示,自2025年初至今,象州县共受理各类工伤争议案件33起,其中22件通过调解方式成功结案,调解成功率达66.7%。这一数据背后,是该县打破传统维权路径、构建高效便捷维权通道的持续探索,让劳动者“少跑腿、快维权、获公平”。许多劳动纠纷在仲裁立案前就已通过调解解决,既减轻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近年来,象州县总工会联合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切实提升纠纷化解质效。针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推行“工会先行调解+仲裁确认”模式,实现快速结案;对案情复杂、涉及群体利益的重大争议,则启动“仲裁员+工会调解员+法律专家”协同调处机制,确保专业性与公信力并重。象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我们组建的多元化解小组,如同‘流动服务站’,把调解服务送到职工身边。”工会干部善于倾听职工心声、疏导情绪,仲裁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执业律师提供中立专业意见,三方联动、优势互补,真正形成“1+1+1>3”的协同效应。该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调解676起劳动争议案件。
下一步,象州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工会+法院+人社+N”联动调处机制,统筹用好专项补助经费,强化专业调解力量建设,通过制度协同、资源集成、服务下沉,推动劳动争议化解更高效、更精准、更暖心。三方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多元化解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用工环境、夯实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谐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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