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讯 (通讯员 覃熊平 覃兆银)“感谢象州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的帮助,让我们不用再为工资发愁!”2026年1月9日,农民工代表覃某康在足额领取被拖欠薪资后,致电相关部门表达谢意。此次涉及7名农民工、金额3.5万元的欠薪纠纷,通过象州县“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权益保障联动调处机制的高效运转得以圆满化解。

2025年12月25日,象州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接到12351职工服务平台转办的投诉,覃某康等7名农民工反映,其在象州县某二期工程项目23号、36号楼务工期间,被拖欠薪资共计3.5万元,拖欠时长为2个月。经核实,该7名农民工于2024年6月进场施工,2025年3月退场时,项目负责人林某忠以口头形式承诺3个月内结清全部薪资,但承诺期限届满后,薪资款项迟迟未兑现。在此情况下,农民工群体通过维权服务平台提交求助申请,寻求官方介入解决。
2025年12月26日上午,象州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第一时间与农民工代表覃某康取得联络,全面核实务工周期、欠薪金额、沟通协商过程等核心信息。随后,立即启动“工会+法院+人社+N”联动维权机制,与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开展对接,组建联合调查小组,迅速推进核查处置工作,指导覃某康等农民工规范整理并提交薪资清单、身份证明等关键佐证材料。同时,象州县总工会主动向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热线信息,畅通法律咨询服务渠道,为其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诉求提供保障支撑。
当日下午,联合调查小组主动约谈该项目负责人林某忠,明确指出其拖欠农民工薪资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讲了劳动保障领域核心法律法规条款,着重强调企业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义务,不得规避或拖延。面对联合调查小组出具的详实核查材料,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欠薪事实,承诺在完成应发薪资核对工作后,立即足额支付拖欠款项。
2026年元旦假期结束后,象州县总工会对该投诉解决情况进行追踪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未兑现承诺,未向农民工足额支付拖欠工资。2026年1月8日,象州县总工会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对象州县某二期工程项目部开展调处工作。调处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法院+人社+N”联动机制协同优势:工会组织立足职工利益代表身份开展居中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同时向纠纷双方系统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例的处理原则,形成多层次、专业化的调处工作合力。通过法理阐释与情理疏导相结合的沟通方式,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调处意见。2026年1月9日,涉事企业顺利将3.5万元拖欠薪资全额足额发放至7名农民工个人账户,该起跨年度欠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欠薪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象州县“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权益保障联动调处机制实践成效的生动体现。该机制通过整合工会组织贴近职工、人社部门专业执法、多方力量协同联动的核心优势,构建形成“快速响应、联合调查、精准调处、全程跟进”的全链条维权闭环,有效缩短了维权周期,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下一步,象州县总工会将持续深化“工会+法院+人社+N”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宽“N”类主体参与范围,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欠薪隐患排查与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桂公网安备 4501050200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