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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桂工网    作者:广西工人报社    发表时间:2023-08-11 09:01:45
摘要:  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

  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4号)精神,评选表彰工作采取初审推荐和正式推荐两次推荐方式,其中初审推荐为差额推荐,正式推荐为等额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经基层单位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等程序,已完成初审推荐;按程序确定:南宁市总工会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杨东、梁秋梅同志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李丽明同志为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

  联系人:黄犇,联系电话:0771-5780599、5780529(传真)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星湖路27号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0771-5891508、5856539(传真)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北二里1号

  附件: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1个)

  南宁市总工会

  简要事迹:南宁市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载体、激发活力,切实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发挥出来。南宁市总工会着力深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职工权益、困难职工帮扶,持续增加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有效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南宁市总工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引导工会干部守好廉洁自律底线。近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2016-2018年获全区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2020年获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2020年分别获全国工会优秀审计项目、全国工会表彰审计项目,2019年获全区市级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2020年度获全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

  二、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

  (一)杨东,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玉林市总工会权益和劳动保障部部长。

  简要事迹:杨东同志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态度端正,无论在那一个岗位工作,都能认真负责完成工作;有一定创新能力,所负责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多次在各级会议介绍工作经验,其个人也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先后荣获玉林市“百优驻村工作队员”、玉林市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2018年被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记二等功一次。

  (二)梁秋梅,女,壮族,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百色市总工会组织基层部部长。

  简要事迹:梁秋梅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勤政廉政,在单位中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和赞许。从事工会工作多年,成绩显著:工会改革工作在全区的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两新组织“党工共建”工作,在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现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在靖西、那坡等沿边地区打造的“百里边防”工会建设工作新品牌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张晓钦同志的肯定批示。其家庭被百色市妇联、文明办、总工会和教育局联合授予“最美家庭”称号,其个人先后荣获百色市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多个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1名)

  李丽明,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女职委主任。

  简要事迹:李丽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大胆创新,担当有为。担任公司工会主席、女职委主任,秉持“竭诚服务员工、服务企业发展”初心,深化“为员工办实事”工作,不断创新探索“和乐家园”特色文化建设,聚焦构筑“和乐家园”服务生态。认真推进职工权益服务机制建设,落实主人翁地位;带领女职工创新创造建功立业,注重培育员工好家风;持之以恒积极推动公司及价值链伙伴“全员慈善”文化建设。公司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女职委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其个人曾荣获柳州市三八红旗手、柳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柳州市优秀女职工工作者、广西三八红旗手、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康企业家”称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抗疫天使”、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人道服务勋章”、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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